N海都记者 吴开兴
海都讯 福建“好声音”学员金池与灿星(《中国好声音》制作方)合约纠纷有新进展。昨日,灿星方面发消息称,上海市长宁区法院近日一审判决,双方经纪合约自判决日起解除,金池需在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违约金380万元,同时,其反诉灿星违约遭驳回。消息传出后,记者联系金池团队,负责人对此事还未进行回应。
作为《中国好声音》第一季16强学员,金池演艺事业发展不错。但从去年开始,她就陷入与灿星合约纠纷案中。
灿星方面表示,金池在2012年参加《中国好声音》时,就与灿星签订演艺经纪合同,但2014年金池录制完专辑《我就在你面前》,突然离开灿星,并更换了手机号码和经纪人。
这种状况持续近一年,在多次沟通未果的情况下,灿星方面在2015年6月发出律师声明,针对违约行为提起诉讼。
针对起诉,金池方面当时反驳,称是灿星违约在先,已于2014年向灿星发律师函要求解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