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穆笛
背景:打底裤、矿泉水、衬衫……连续几天,不少福州市民最近在京东购物时,发现下单后,商家就不承认下单时候的商品价格了,要求消费者取消。不过,等到消费者要取消了,却又发生卖家不配合等情况(见本报3月8日A12版、10日A24版报道)。
天下消费者苦京东的做法久矣,连续多年,央视等媒体炮轰京东的霸王条款,但消费者依然还在京东遇到这么入门级的刁难。
对于为何要其中一位福州消费者取消订单,京东说,是因为“店铺账户被他人盗号窜改商品信息导致”。如果真是被盗号,那这就是一起案件,由此造成的民事损失,应该由盗号者来承担。请问,京东及涉事的卖家报案了没?如果报案了,警方调查情况如何?
对于另外几位消费者反映的类似问题,京东的回复是“操作失误导致”。那么,操作失误就应该由消费者买单吗?消费者被冻结的资金拿去干什么了?这背后是不是还有其他因素?
2013年的“8·16光大证券乌龙指事件”,主角光大证券开始的解释,也差不多是所谓的“操作失误”。但是,光大证券为此付出惨重代价,原总裁引咎辞职,法院支持利益受损投资者发起的赔偿要求。
相反,前不久,福州就有一家水果电商因为自己标错价格,导致卖出数千份订单,这家小电商全数认赔,反而得到来自市场和融资方的认可,成功将自有品牌也行销了出去。
用各种说法来狡辩的京东,在面对消费者还有最后一道“防线”——在京东用户的注册协议中提到,“系统生成的订单信息……仅是您向销售方发出的交易诉求”,也就是说,虽然消费者下单,双方也达成交易,但京东有权随时撤换订单。
那么请问京东老板刘强东,您去奶茶店点杯奶茶,钱都付了,过了半天服务员说,奶茶不卖了,您自己去收银台退款,到了收银台却找不到任何服务员。请问,您还会不会再去这家店买奶茶?
京东的规定,让其藐视消费者的心态昭然若揭。刘强东最近说,电商立法是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是的,取消对消费者的不平等条款,请先从京东做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