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针对近年来我国离婚率不断攀升等问题,刘璠等7名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离婚登记程序中增设3个月缓冲期和审查期,从制度上减少“假离婚”和冲动性离婚。(据3月10日澎湃新闻网)
@张立美:设置离婚缓冲期的善意虽好,但也要考虑到离婚缓冲期可能带来的负面影响。所以,不妨把离婚缓冲期的选择权交给夫妻本人,要最大程度尊重夫妻双方的意愿,而不是由法律法规简单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