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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头卫生院登报致歉 与村医共同赔偿三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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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3月1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清男子‘被精神病’20年”追踪
城头卫生院登报致歉 与村医共同赔偿三万

海都讯 去年6月,海都报曝光了30岁的福清城头陈先生意外发现,自己在公安系统信息里竟然被登记为“精神分裂症患者”。经调查发现,原来是城头镇卫生院和村医,为完成卫生系统指标,伪造他是“精神病”。随后受害者陈先生认为福清市城头卫生院和村医损害了他的名誉权,于是将其告上法庭(详见本报2015年6月17日A02版)。

近日,福清法院判决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三十日内,在报社刊登向陈先生致歉的声明。此外,福清市城头镇卫生院、村医陈某刚共同赔偿原告陈先生精神损害抚慰金3万元,福清市城头镇南冲村卫生所对上述赔偿负连带责任。(陈锟 融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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