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福州市政府出台多项举措,促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有效期至今年底。福州对2016年年度产值比上年度增长1亿元及以上或增产5000万元及以上、产值同比增速15%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制造业企业,同时满足当年实际缴纳“三税”总额较上年度增长5%及以上,产值每增长1000万元给予2万元奖励。新投产且已申报纳税的制造业企业年度产值1亿元及以上,每1000万元给予1万元奖励。单家企业适用以上政策获得的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而对2016年新提升规模以上且当年实际缴纳“三税”(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总额较上年度增长的工业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或按提升当年年度产值每1000万元奖励2万元,单家企业奖励总额不超过30万元。
此外,对在福州市注册的工业企业运用电子商务平台年交易额首次突破1亿元(通过网上支付工具结算金额)的,由市电子商务专项资金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
同时,大力发展融资租赁业,对融资租赁公司为福州市中小微企业开展融资租赁服务并经省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的,按不超过当年新增融资租赁合同额的5‰比例予以风险补偿,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