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邱也栩
海都讯 为贯彻去库存“闽八条”,提升金融机构支持进城农民和农民工购房力度,昨日,省住建厅联合工行福建省分行、建行福建省分行、农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支持新市民购房合作框架协议》。三家银行承诺,未来3年将分别提供不低于800亿、600亿、500亿,总计1900亿元的额度,支持进城落户农民、棚改居民等群体购房的资金需求。
收入证明材料做了精简
记者比对发现,三家银行的贷款产品均对以进城农民和农民工为主的新市民购房,实行优惠的贷款利率及首付政策、减免相关手续费。同时,农民购买住房、车位也给予利率优惠,购买与住房配套的车位,贷款可执行住房贷款优惠政策。此外,免收贷后服务及变更的相关费用。
“除此之外,我们还为新市民提供一揽子的金融服务,比如买完房子,装修、买车、买耐用消费品等,也能办理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其中买车和装修还能给予优惠利率。”建行福建省分行福州个人贷款中心总经理吴韶隽说。
收入证明材料也做了精简。对于有雇主的,可提供雇主开具的收入证明书;无雇主或无法出具收入证明的,可由村委会出具相关收入证明,并通过客户经理上门核实、提供土地承包合同、农产品销售情况等多种方式确认。
近亲属及关联人可共同还款
“根据其收入特点,农民进城购房可将任何有共同还款意愿的自然人(含亲属及关联人)列为共同还款人。”工行福建省分行个金部副总经理邱诚辉介绍,借款人除了可自主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传统还款方式外,还能自主选择“随心还”、“入住还”等还款方式,缓解进城购房压力。
建行福建省分行还允许实行宽限期还款方法。“比如在还款的第一年,贷款农民可以选择只还息不还本。”吴韶隽说,农民还款频率可以选择双月、按季、按半年、按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