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刘畅
海都讯 25日,教育部下发《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通知规定,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即日起要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
据记者了解,此次评估一共叫停42所高校50个专业,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含多所“211”学校,不合格的学位中有不少是博士学位。而本省厦门大学的教育硕士学位,福建师范大学的工程硕士(领域:环境工程)学位、农业硕士学位也出现在不合格名单里。
据了解,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