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靓
海都讯 日前,福建保监局官网上公布了1~3月份内开出的10份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3家保险公司,处罚金额达61.5万元。记者发现,涉事保险公司违规行为,主要集中在未按规定使用保险条款和费率、夸大宣传等。
这10份罚单中,处罚金额最大的达30万元。2013年—2014年间,泰康养老福建分公司,通过银保渠道承保的团体意外险业务,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违反了《保险法》规定,因而被罚款,并被责令改正。
而平安人寿成都电销中心电话销售人员,在向我省客户推销产品时,夸大保险产品的分红收益、错误解释保单贷款,被连开4张罚单,每单罚款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