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政府制定了《关于加快推进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意见》。《意见》提出,今后,省级投资项目行政服务中心分别设在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行政服务中心。各市、县(区)要将涉及本级投资项目审批(核准)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行政服务中心办理。 (李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