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2012年1月1日开始,福州市区已实现居民用户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由福州市自来水公司与水费捆绑代收。昨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出通知,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医院、沿街商业店面等,垃圾处理费也将委托市自来水公司代收。(张志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