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闽南版)
@范军:“替考入刑”已于去年11月1日正式施行,在校大学生竟然以身试法,显然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侥幸心理在作怪。无独有偶,同日还有泸州温某驾考替考案、唐山张某驾考替考案被媒体曝光,二人均被刑事拘留。这些人把“替考入刑”当作了棉花棒,殊不知它是真正的“杀手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