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张志宏 陈恭璋/文 黄孔瑜/图
海都讯 日前,闽侯县廷坪乡正在推进旧村复垦,由政府牵头将村民老宅拆除,按面积给予经济补偿。但近日多户溪坪村村民反映,补偿面积比乡政府上报的面积少,补偿标准也有差别。村民反映的情况是否存在?昨日海都记者进行采访。
土地证300平方按227平方补偿
昨日下午,海都记者来到溪坪村桃芹自然村村民林桃珠家中。她说,家中老宅修建于上世纪70年代,1992年做了土地证,土地面积是340.6平方米,建筑占地308.8平方米。
林桃珠说,去年她收到复垦补偿协议,老宅的补偿面积是227.66平方米,每平方米按照120元标准进行补偿,补偿金是2.7万元。然而,在外地工作的孩子回家后,却发现这份协议有异常之处:除了面积有变化外,补偿协议书上的签名是冯道株(林桃珠丈夫)。但冯道株称,他没有签过这份文件。
林桃珠一家前往乡政府了解情况,乡政府提供了一份《溪坪村村庄复垦施工图》,他们家老宅的面积却变为560平方米。
昨日,溪坪村村民林立东、林立油和林立庚也说,他们也存在老宅面积被“多报少补”的情况。
此外,有村民称,他们了解到,上级部门给予的补偿经费是每亩30多万元,折算成平方米,每平方至少450元。而根据现有收集来的补偿协议,补偿单价有每平方米245元、170元和120元三种,均低于450元。目前闽侯县纪委已经介入调查。
乡政府回应:按现状补偿
昨日,廷坪乡政府副乡长周建斌和乡国土资源所负责人接受了记者采访。上述两人称,此次旧村复垦的补偿是按照福建省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出版的《福建省旧村复垦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办法》进行。
对于村民反映的老宅“多报少补”的情况,上述两人回应,根据这个办法,补偿面积是按照房屋的现状面积计算;具体面积是按照2000年的卫星航拍图计算的。比如,林桃珠的老宅此前已被村民自行拆除,现状面积就是227.66平方米。
为何上报面积会比补偿面积多,这部分经费去了哪里?两人回应,除了补偿给村民外,余下的钱将用于新村及小城镇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依据的也是此前的那份文件。至于该余款究竟用到哪里,有没有财务明细表,乡政府未向记者提供。
令廷坪乡一些村民不解的是,补偿的依据和标准,为何事先不告知或者公示?有村民说,他们不管到底拨了多少钱,只知道这些钱是以每一户参与村民的名义申报下来的,既然用了,就要把钱给村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