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恭璋 夏雨晴 通讯员 榕交警
海都讯 为保障城区道路有序通行,鼓励市民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社会监督,配合做好城市交通治堵工作,近日,福州交警支队组织制定了《市区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暂行规定》。交警介绍,警方将对市民举报交通违章提供的有效线索予以奖励,并计划于近期启动该项试点工作。
据悉,此次先期试行范围为,对市民抓拍举报的机动车“加塞”、“乱掉头”、“冒黑烟”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经交警部门查证属实的,给予现金奖励。此次活动,交警部门将联合海都报开展,海都报将曝光被举报的违法照片以及车辆信息。
前日,福州警方曝光了100辆因加塞被警方抓拍的违法车辆(车辆名单详见海峡网)。
福州交警支队有关人士介绍,市民抓拍举报的加塞、乱掉头交通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奖励70元;抓拍举报的冒黑烟交通违法行为查证属实的,奖励30元。
目前,警方正进行举报平台相关调试准备工作,届时,市民可通过警方公布的微信和互联网进行举报。
对于加塞,目前的处罚标准有四种:
1.在实线区加塞的,按违反禁止标线处罚,记3分,罚150元。
2.在虚线处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等候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记2分,罚150元。
3.机动车通过路口不按导向车道行驶,记2分,罚100元。
4.机动车逆向行驶,记3分,罚100元。
而乱掉头的,则会被认作违反违法禁令标志指示,处罚款200元、扣3分。
市民在城区发现加塞、乱掉头和“乌贼车”上路等违法行为,可用相机、手机等进行拍摄,然后将照片附上简要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文字说明,通过微博或微信联系海都报。海都报将开设“曝光台”,曝光违法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