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徐丰
海都讯 本报22日报道了福州仓山区潘墩路旁的盛景黄山小区门前在建道路上,一处窨井内惊现死者的新闻。许多附近居民认为,问题可能出在当时未盖严的窨井上。昨日上午,记者又回到事发地点,看到小区门前道路上圆形的窨井盖已经被盖上了,而人行道两边的方形电力井上面也用挡板隔挡住了。直到昨日截稿时,记者多方询问,也未找到这口“吃人井”的主人。
昨日,负责道路施工的福州建设发展集团负责人表示,出事的“吃人井”是施工之前就存在的,公司也没有管辖权。该负责人还表示,出事的窨井的施工管理方可能是福州市水环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但水环境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王先生表示,公司2008年在该路段有建设窨井,事发后他们也立即赶到了现场,经查看,那口出事半开的窨井不是他们的。记者又联系了仓山区建设局,工作人员表示,事发路段应该由所属的城门镇管辖。而城门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称,施工的项目应该由相应的施工单位管理,不属于镇里管理。
福建福晓律师事务所的雷沈通律师表示,如果并非刑事案件,目前应该先找到男死者的亲属,如果亲属认为是施工管理方对窨井管理不当,导致了事故,可以收集证据,向相关责任单位提出民事损害赔偿。对于窨井问题,本报也将持续关注。如果有30多岁的男性亲属在仓山附近失踪的市民,或者有了解相关情况的人,可致电本报热线9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