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2版:社会/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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扮“美女”约男网友 抢走6.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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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4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扮“美女”约男网友 抢走6.7万
三人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三年不等

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林昕

海都讯 男子假扮“美女”,通过微信约男网友见面,并以坐顺风车为由,将其骗上车,抢得6.7万元。近日,经福州晋安检察院公诉,三人犯抢劫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至十三年不等,并处罚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近日,俞某因缺少生活来源,动了歪念。他利用手机注册了微信账号,取名“小欣”,并从网络下载美女头像,后通过微信搜索“附近的人”添加了男子柯某。在与离异单身男子柯某聊天中,“小欣”自称丧偶,是幼儿园教师,并多次语言暗示柯某可以进一步发展关系,后要求约见对方。

之后,俞某与冯某(在逃,另案处理)、王某合谋,准备抢劫柯某,并找来王某的女友张某帮忙。案发当晚,张某冒充“小欣”与柯某语音通话,相约在晋安一小区门口见面,聊天中张某邀柯某到家中坐坐,柯某欣然应允。行至附近偏僻小路上,二人“偶遇”冯某驾驶的小车,张某声称遇见同事,可以搭顺风车回家,将柯某骗至车上。

之后,这伙人抢劫了柯某身上的现金,并逼他说出银行卡密码,共抢得6.7万元后,才将柯某放回。

检方提醒:市民在日常生活中,通过社交工具结交毫无了解的陌生人时一定要谨言慎行,不要轻易相信对方,更不要在不了解对方时,轻易与之相见。与网友见面时,最好叫上亲友陪同,尽量不去偏僻路段。如遇不法侵害,一定要及时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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