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吴臻 通讯员 仓前综
海都讯 原本只是轻微刮擦的交通事故,但因涉事人员拒不配合,还挥舞不锈钢管威胁交警并对其拳打脚踢。前日,翟姓中年妇女因妨碍执行公务被福州仓前派出所行政拘留。
12日中午1时许,福州六一南路发生一起小车与无牌超标电动车相刮擦的轻微交通事故。仓山交警大队交警赶到现场后,发现电动车当事人已自行离开现场。在小车车主指认下,交警在离事发地不远的一家不锈钢加工店内,找到了涉事的无牌超标电动车。店主告诉交警,涉事电动车确系其所有,刚才骑车的是店内小弟,不过小弟无法出来协商。交警告知店主,因当事人不配合协商无法调解,且涉事电动车属于超标无牌电动车,需要扣押该电动车。就在此时,一名五旬妇女手持一根一米多长的不锈钢管突然从店内冲出,对交警喊叫道:“你不能扣这辆电动车,不然我就打你。”见妇女情绪激动,处置交警随即呼叫正在外围勘查现场的交警增援。在得知该妇女系店主的老婆翟某后,交警请她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但翟某拒不配合,并拳打脚踢现场交警。随后,接到增援警情的仓前所民警赶到现场,将翟某带回派出所。翟某承认了自己以过激行为阻碍交警执法的违法事实。目前翟某被行政拘留10日,同时违法的无牌超标电动车也被暂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