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方坤杰
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由该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仙游县医院设备科原科长陈斌涉嫌受贿罪一案,莆田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判处陈斌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13万元。
经查明,2010年至2014年间,陈斌在担任仙游县医院药剂科负责人、设备科科长期间,利用医学药品、医疗设备等器械统一采购和管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12.6万元,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陈斌具有自首情节,及时退回非法所得并预先缴纳全部罚金,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