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2日发布了学校合成材料运动场地建设和使用的“新省标”。其在国家现行7个指标基础上,新增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率(TVOC)、甲醛释放率2个指标;对运动场地的使用也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管理要求,如验收合格的场地要安排2个月以上的空置时间,并引入了“现场气味评价办法”。
浙江同时出台了《合成材料运动场地现场气味评价方法》,建议学校在使用时应综合考虑建成时间、天气、室外温度等因素,及时调整使用时间和频率。室外温度较高时,可在上午上课前和下午上课前分别对合成材料运动场地气味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为3级及以上的应暂停使用。相关评定小组为5人,由身体健康的在校教师、学生家长或校外专家担任。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