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一农民李某,无证无照大量非法收购玉米倒卖,非法经营数额达到21万余元,被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
2014年11月至2015年3月间,李某在未经粮食部门许可及工商行政机关核准的情况下,从周边农户手中非法收购玉米,陆续卖到巴彦淖尔市粮油公司杭锦后旗分库。临河区法院法官说,小麦、玉米等粮食是涉及民生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础资源,国家在收购、买卖等各环节均规定有严格的专营制度,凡涉及基础粮食或农资收购、批发等经营行为的,一定要取得相关部门许可。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