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06版:城事/综合
3上一版  下一版4
 
莆田市拱辰工商所 原所长王建平获刑
环卫工清扫完 倚路旁睡着
高温将持续至本周四
荔城区拱辰街道行政综合执法队 原职工简华东受贿获刑
三民办初中校 昨起网上报名
市国土局北岸分局拆迁原负责人 林华东受贿获刑
涵江公安分局刑侦大队技术中队 原副中队长戴林立获刑
新闻搜索:

3上一期 版面导航
下一篇4 2016年7月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莆田市拱辰工商所 原所长王建平获刑

海都讯昨日,海都记者从荔城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拱辰工商所原所长王建平(副科级)涉嫌受贿一案,莆田市中级法院近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王建平有期徒刑3年2个月,并处罚金30万元。

经查,王建平在担任莆田市荔城区工商局新度工商所所长、西天尾工商所所长、拱辰工商所所长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30.2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陈丽明 吴舟)

下一篇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