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讯 昨日,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征地拆迁事务部负责人林华东涉嫌受贿罪一案,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林华东有期徒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17万元。
经查,林华东在担任莆田市国土资源局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分局原征地拆迁事务部负责人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价值164000元,其中2万元为索贿款,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
(陈丽明 林剑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