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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7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父亲不想养女儿 竟5万元卖了
荔城公安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抓获6名涉嫌拐卖儿童的嫌犯,其中一人是受害女童的父亲

N海都记者 陈晋 通讯员 张君

海都讯 今年37岁的陈某因为养不起女儿,主动放弃了抚养权,以56000元的价格卖给了泉州石狮的一对夫妇。昨日,记者从莆田荔城公安分局获悉,涉嫌拐卖儿童的陈某及其他5名嫌犯被分局刑侦大队一中队抓获。

一年前,他竟把年仅4岁的女儿宁宁(化名)卖给了陌生人,此后虽有前往看望,但宁宁已不再亲近自己。贩卖亲生女儿本就匪夷所思,更令民警惊讶的是,宁宁的母亲对此不闻不问。

未婚同居生下女儿后分手

嫌犯陈某小学文化,自幼在老家荔城区西天尾镇象峰村念书,小学三年级后辍学在家。16岁至31岁,陈某先后在西天尾镇、涵江区埭里等服装厂上班。

2009年,30岁的陈某认识了宁宁的母亲杨某,两人坠入爱河并同居,但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011年7月20日,女儿宁宁出生,让陈某和杨某感到非常幸福。然而,好景不长,两人经济紧张,全家的开销也越来越大。

2013年,陈某和杨某因为琐事吵架后,杨某便离开了家。杨某的离开,让这个家庭瞬间瓦解,陈某不忍心女儿过着孤苦伶仃的生活,就带着女儿来到泉州石狮市打工,希望能多赚些钱。

到石狮后,陈某在一个名叫“阿丽”的老板的服装厂里上班。由于无暇看管宁宁,加上自己的生活捉襟见肘,在老板“阿丽”的介绍下,陈某打算将女儿送给黄某抚养,并将此事告知了宁宁的母亲杨某。“她当时说话很不客气,称女儿和她无关,随便怎么处理。”陈某说,杨某挂了电话后,就把自己拉入了黑名单,再也联系不上了。

工作不起色无力养育孩子

陈某告诉记者,他当时听“阿丽”说,黄某会很疼爱宁宁,所以最终答应把女儿以56000元的价格卖给对方,并签下了一份送养协议,放弃对女儿的抚养权。之后,陈某把卖女儿的钱拿来还债及日常开销,最终一分也没留下。

宁宁卖给黄某后,陈某在2015年10月还去看望过一次,但宁宁已经不再跟他亲近,反而把黄某当成自己的父亲。

荔城公安分局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警方正对该案做进一步调查。目前,涉嫌贩卖女童的陈某、黄某、“阿丽”及其他3名介绍人黄某芬、卓某和黄某莲均被刑拘。

警方介绍,调查期间,他们发现宁宁的母亲是失足妇女,无法养育女儿,为了宁宁的健康着想,她目前仍被寄养在买方黄某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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