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姜磊磊
海都讯 日前,莆田荔城法院依法审理一起寻衅滋事案,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华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一次性赔偿被害人张某珍经济损失费5504.15元。
2015年5月5日晚,张某华找酒友张某亮、张某寿(均另案处理)喝酒,向他们吐露烦心事。其说张某彪要把租给他的田地拿回去,心里很是不舒服。张某寿借势捅出了张某彪弟弟张某珍曾酒后跑去他家骂人闹事,于是,张某华就提议要给张某彪俩兄弟颜色瞧瞧。随后,三人手持空酒瓶到张某珍家院前打砸并破口大骂,张某珍及其表弟陈某被吓得躲在屋内,不料张某华等人竟踢开家门并将二人一顿殴打,致张某珍轻伤,陈某轻微伤。之后,三人又到隔壁张某彪家中打砸。张某彪因弟弟张某珍被打时就已报警,没过多久,民警就将三人当场抓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