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海都讯 省检察院昨日发布消息称,南平市政协原副主席陈增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单位受贿罪一案,由省检察院侦查终结,移送福州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福州检察院依法向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福州检察院起诉书指控称:陈增丰利用担任南平市建设局局长、南平市政协副主席兼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兼总经理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同时作为南平市浦南高速公路南平城区连接线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了单位的利益,以单位的名义向他人索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依法应当分别以受贿罪、单位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并依法予以数罪并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