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王林成
海都讯 记者昨日获悉,日前,福州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并结合福州市实际,提出具体措施。
包括建立企业工资保证金差异化缴存办法。原则上各领域具体缴存额度根据行业特点制定,对两年内未发生工资拖欠行为且已创建“无欠薪项目部”的企业实行免存措施;对发生工资拖欠的企业,根据情节轻重调高缴存额度;对应缴不缴的企业,列入各行业“黑名单”,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招投标、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予以限制。
同时,福州市将严格执行政府项目审批、资金预算和监管,避免政府投资项目出现资金问题。建筑、市政、交通、铁路、水利、电力及通信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项目,特别是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要全面开展“无欠薪项目部”活动。
根据要求,市、县发改部门应对项目建设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进行严格审查。审批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要求项目单位提供市财政局出具的项目建设资金证明文件,并实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制度,对建设资金来源不落实的政府投资工程项目不予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