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郑琳琳 罗小春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文史、理工类高职(专科)批常规志愿,于今日(5日)8时开始填报,将于8月7日18时结束。此外,高职(专科)批第一次、第二次征求志愿,将分别于8月14日、8月17日进行。届时,考生可登录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网址:www.eeafj.cn)进行填报。
根据规定,省内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专业)原则上不降分录取;省内高职院校涉外合作办学项目、闽台合作办学项目专业不降分录取;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适当降分录取。其中,省级示范性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10分以内,其他公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以内,民办高职院校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30分以内,在第一次征求志愿有填报该校志愿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第二次征求志愿录取降分政策同第一次征求志愿。
此外,省内高职院校林业技术、畜牧兽医、应用化工技术等12个专业第一次征求志愿投档后生源仍不足的,经批准,可在专科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下40分或50分录取,其中,公办院校可在40分以内、民办院校可在50分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