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林琪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秀屿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原副局长詹庆章(正科级)受贿一案,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詹庆章拘役5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詹庆章先后在担任莆田市秀屿区东庄镇副镇长、东庄镇党委副书记及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副局长期间,利用负责管理农林水渔、农村安全饮水村村通工作等农村工作以及渔政渔监、安全生产、海洋监察、协调湄洲湾港口铁路支线的征地拆迁等工作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81500元。
鉴于詹庆章在被办案机关询问期间,如实供述办案机关还未掌握的同种犯罪事实,以自首论,在取保候审期间主动规劝并带领犯罪嫌疑人投案自首,认定有立功表现,已全部退赃并预缴罚金,故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