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日前,省政府下发《福建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标志着继“大气十条”“水十条”后,福建省“土十条”也在全国率先落地,《实施方案》提出了防治工作的10条任务共34项具体措施。明年底前,将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建设范围覆盖全省。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0年,福建省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此外,方案还明确,将由省环保厅会同各部门,在2017年底前,完成土壤环境质量国控监测点位设置,按照国家统一规范开展监测和评价。
其中明确,在耕地、林地等布设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展1次监测;选取蔬菜产业基地、果园和茶园集中分布区、饮用水水源地,以及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其影响区域等,布设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每3年开展1次监测。2020年底前,实现全省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所有县(市、区)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