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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0月27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我省行政应诉办法,或年底前出台
行政应诉工作 将纳入考核体系

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海都记者获悉,省政府办日前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将加快行政应诉立法,规范我省行政应诉行为,争取今年底之前出台福建省行政应诉办法。

意见要求:建立跨行政区域的片区府院联席会议机制;探索异地管辖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建立行政审判和行政应诉联络机制,管辖审理法院认为其审理中的行政案件能够协调化解的,可向被诉行政行为所在地法院发出协调函,并可向被诉行政行为所在地政府提出化解方案,被诉行政行为所在地政府和法院应当协助管辖审理法院,做好行政争议的协调化解工作,并及时反馈协调化解情况。

意见还提出,研究行政滥诉和滥用行政复议权现象的规制措施,对恶意滥用诉权和滥用行政复议权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积极探索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方法,遏制行政滥诉和滥用行政复议权扩大化趋势。

意见还要求,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出庭应诉情况、行政诉讼败诉率、司法建议反馈情况、支持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以及行政应诉能力建设情况,将纳入依法行政考核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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