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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6年11月15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骗子还未落网 被骗款先行退还
厦门警方依新规首次成功返还45.6万被骗资金

N海都记者 许茵茵 通讯员 厦公宣

海都讯 电信诈骗嫌疑人还没落网,被骗资金却完璧归赵,重回账上。昨日,厦门市公安局反诈骗中心通报,该中心联合同安刑大,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的规定,将诈骗案冻结资金45.6万元返还给被害人,这也是厦门首起依据新规成功返还冻结资金的案例。

今年9月13日上午10点多,同安某公司财务钟女士收到公司“总经理助理”发来的QQ信息,对方把她拉入一个QQ临时会话群,群成员里还有公司的“顾问”、“总经理”等5人。很快,“总经理康总”让钟女士联系一名姓张的客户对接业务。

随后,钟女士收到了“张总”发来的一份78.6万元的转账凭证截图。还未等钟女士反应过来,“康总”又发QQ信息给钟女士,称该合同有问题,让其把转账凭证上的78.6万元退给“张总”。

“老板”一发话,钟女士未有疑虑,随即就将款项汇到“张总”的账户上。汇款成功后,真正的康总收到银行的短信通知,电话联系钟女士后,才发现被骗,立即报警。

10点16分,厦门市反诈骗中心接警后,立即启动紧急止付程序,经查询,发现骗子在收到钱款后的第13分钟便将其中的33万元转账至一张广西的农业银行卡;另一笔45.6万元则被转到开户地在广州的农业银行卡,在驻点农业银行工作人员的积极配合下,该案中78.6万元赃款随即被全部冻结。

警方侦查期间,恰逢《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正式发布实施。规定中明确提到“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法协助公安机关查清被害人资金流向,将所涉资金返还至公安机关指定的被害人账户”。

被骗资金能及时退还,是受骗者的第一诉求。按照以往的旧规,唯有等案件侦破,移送起诉,到检察机关批捕、提起公诉,再到法院判决后,才能与银行沟通退还赃款,若嫌疑人还未落网,被骗资金只能继续被冻结在银行账户上。这对受害者来说无疑是一场持久战,而新规的出炉,恰恰破解了这尴尬难题。

10月26日,专案组持新规的通知及法律文书奔赴广州农行开户行沟通,经协调,历时两个星期,广州农业银行最终于11月7日将45.6万元返还给受害人。此外,冻结在广西省开户的农行卡里的33万元,专案组正在进一步与当地银行沟通协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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