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丽明 通讯员 赵劲松 魏金凤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仙游县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原仙游县教育局党委书记、局长郑秋洪(正科级)涉嫌受贿罪一案,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二审判决,判处郑秋洪有期徒刑1年2个月,并处罚金14万元。
经查,郑秋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13.6万元,为他人在孩子就学教育、设备采购、评级达标、工作调动、学籍档案、保险业务等方面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郑秋洪有自首、立功、退赃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