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海都讯 日前,环境保护部通报今年1至10月各地《环境保护法》配套办法执行及司法机关联动的情况。福建案件总数位居全国第四,3个典型案例被环保部采纳,在全国范围推广供各省份学习借鉴。其中,莆田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一黑电镀厂环境污染犯罪案件名列其中。环保部认为,查处该案时环保部门主动作为,当地政府配合,公安部门及时介入,对违法企业具有极大的震慑力。
市环境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今年9至10月,莆田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大练兵行动,截至目前已查处了73个案件,行政处罚案件51件,四个配套和犯罪案件22件,罚款金额165.117万元(详见海都报11月30日P04版报道)。
在环保大练兵刚开始几天,执法人员就发现城厢区华亭镇南湖村内隐藏着一家黑电镀加工厂。“黑电镀藏在隐蔽的民宅里,违法人员肯定猜到有人来查迟迟不开门。”执法人员介绍,为了避免证据流失,数名执法人员翻墙进入。经查,该加工厂未配套任何废水处理设施,电镀废水经地面漫流,最终通过PVC暗管排入围墙外小沟。经采样监测,暗管排放口总锌浓度为276mg/L,六价铬浓度为68.4mg/L,总铬浓度为152mg/L,均超过了《电镀污染物排放标准》所规定浓度限值3倍以上。根据相关法律,该电镀厂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有关责任人或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