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袁丽群
海都讯 记者昨日从福州市物价局获悉,明年元旦起,将调整马尾区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其中,居民生活污水处理费由现行0.80元/吨调整为0.95元/吨;此外,马尾区居民生活用水将实行阶梯水价。调整后,马尾区的污水处理收费标准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水价与主城区统一。
据悉,马尾区将对已实行一户一表的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水价,基础价格为1.66元/吨,第一阶梯水量为18(含)吨/月·户以内用水量,第二阶梯水量为19~29(含)吨/月·户用水量部分,第三阶梯水量为30吨/月·户以上用水量部分,阶梯水价比例为1:1.5:3。
此外,对确因家庭人口众多(五口人及以上)的,可持公安部门核发的居民户口簿、居住证,向供水企业提出申请,经供水企业核实确认后,按每增加1人月用水量增加4吨,每户最高月增加水量不超过20吨的标准调整分档水量;对多户共用一表的用户和执行居民生活用水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合表价格,合表价格按基础水价1.1倍执行。
以上调整,自2017年1月1日抄见水量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