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新华法晚
利用写评价可以获得“京豆”的奖励机制,京东商户邓某雇用15人以“自买自卖”的方式刷单,写下“好评”后获取“京豆”,再利用获取的“京豆”虚假交易骗取货款。邓某被控在10个月的时间里,骗取京东货款800余万元。
昨日上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判处邓某有期徒刑11年,罚金1.1万元,责令其退赔京东公司800余万元。
操纵多个账户 每天订单多达30万单
邓某的案发源于京东商城发现有店家刷单而报警。
据京东工作人员王某的证言显示,公司在对交易单抽查时,发现一家商户每天产生大量购买50个商品的订单,而这样的订单每天有30万单。通过分析,这些订单都是同一个IP地址操作多个账户买卖。京东据此确定该商户存在刷单行为,并骗取京豆。今年5月25日,京东冻结了该商家账户并报警。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7月至2015年5月间,邓某在京东公司提供的京东商城网络交易和支付平台上开设网店,利用其个人控制的买家账号,进行自买自卖虚假交易并晒单、评价,套取京东公司具有财产价值且可用于折抵货款的京豆,并在后续虚假交易中,从京东商城支付平台套现。通过以上手法,邓某骗取京东公司钱款共计800余万元。
辩称写好评 最多日赚15万京豆
在庭审中,邓某多次表示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我认为我不是诈骗,这些钱是给京东提供好评得来的。”邓某称写好评相当于给京东做了广告。
邓某供述称,多的时候每天能获取价值15万元左右的京豆。
宣判后,邓某表示要上诉,称他不接受诈骗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