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P10版:闽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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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22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声音

@张全林:电动车强光灯成了打不死的小强,根本上缘于人们的好强心理,凡事总想压人一码,强光灯因此才有市场。治理此乱象,需要立法当先,多策并举。立法明确电动车灯光的标准,才是治理之本。有了法定标准,老百姓才好遵循,管理者才能理直气壮。

@贾志勇:事实上,电动车加装强光灯之初,或许多因夜间行驶时,会遭遇对面机动车辆不礼貌的强光照射,这加剧了电动车车主的不平。如果夜间机动车司机都文明礼貌驾车,不使用远光灯,一切或许就会好起来。总之,由于电动车使用者众多,如果对使用强光灯的车主实行过度惩罚恐怕不妥,还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整治方案,并融入人性化因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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