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打破行政区划,让不具备工业发展条件的地区通过招商引资生成项目,再放入条件完善的工业区或工业项目集中区进行异地发展,通过规划、建设、管理和税收分配等合作机制,从而让双方实现互利共赢。近日,莆田市出台《关于发展“飞地工业”的若干意见》,以促进各地优势互补,优化资源配置和项目合理布局,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形成全市一盘棋的整体产业分工格局。
激发招商引资积极性
“飞地工业”即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经济发展存在落差的行政地区打破原有行政区划限制,通过跨空间的行政管理和经济开发,实现两地资源互补、经济协调发展的一种区域经济合作模式,促进了土地集约利用,发挥了集聚效应。
记者了解到,莆田市不少乡镇为山区乡镇,由于各方面条件限制,工业经济发展较慢,财政困难。如何为这些地区解困减负呢?莆田市创新思路,引导发展“飞地工业”,把项目带动作为乡镇解困的抓手,哪个乡镇引进“飞地项目”,同样享有税收分成。这也激发了各地招商引资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指标由“飞入地”统计
根据《意见》,“飞地工业项目”指标由“飞入地”负责统计,“招商引资项目”产生的引资额记入“飞出地”。项目建设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由“飞出地”与“飞入地”按5∶5比例计算;自投产起5年内,产值由“飞出地”与“飞入地”按5∶5比例计算,5年后产值计入“飞入地”。“企业整体迁建项目”和“企业再投资项目”建设产生的固定资产投资由“飞出地”与“飞入地”按5∶5比例计算;自投产起5年内,产值由“飞出地”与“飞入地”按5∶5比例计算,五年后产值计入“飞入地”。
在利益分配方面,“飞地工业项目”产生的税收和其他财政收入由“飞入地”实行属地征收,其所得财力年终通过财政结算进行划转。项目建设期间及自投产起5年内产生的税收,由“飞出地”与“飞入地”按5∶5比例计算,5年后归属“飞入地”。特殊项目,市政府按照“一企一策”办法予以研究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