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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率才两成 网约车监管也不及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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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校园欺凌离不开司法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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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6年12月3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反校园欺凌离不开司法介入

背景:最高人民检察院28日召开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积极参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工作有关情况。据悉,前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的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1881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114人。(据12月29日《北京青年报》)

此次最高检集中公布校园涉嫌欺凌和暴力犯罪案件处理情况,具有重要的标志性意义。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这意味着教育部门及整个社会,终于走出了对校园欺凌和暴力视而不见的“懵懂”状态。中国的校园欺凌和暴力问题,已进入司法介入与教育结合的解决模式。

近期随着一些视频和事件的曝光,校园欺凌和暴力成为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热点话题。但长期以来,学校及整个社会对相关行为危害性的认识却严重不足,甚至认为不过是“学生之间的恶作剧”。

当前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各种矛盾凸显,存在家庭教育短板的单亲家庭、农村留守儿童等群体也比较庞大,校园欺凌和暴力易发、高发。国内多项调查数据显示,校园欺凌等情况发生的概率令人震惊,校园欺负者和被欺负者超过学生总数的40%。

此次检察机关在办案中,根据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其分为违规、违法行为和刑事犯罪。对达到涉嫌犯罪程度的行为,确定了适用的多个具体罪名,如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

也就是说,我国检察机关在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备的情况下,通过大量实践,初步确定了一套界定校园欺凌和暴力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构成何种犯罪的法定标准。这无疑有利于司法机关加大对典型的校园欺凌和暴力案件的惩罚力度,有利于各方形成合力预防和减少相关事件的发生。   (北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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