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湖南一些乡镇每年要与上级党委政府签订二三十份责任状。不少乡镇干部反映,各种责任状“满天飞”,势必会造成基层干部忙乱不堪、无所适从,甚至带来浮夸虚报、数字造假、报喜不报忧等不正之风。(据12月29日新华网)
@王传涛:责任状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多少合理性存在。一方面,部门职责、岗位职责,都是规定好的,即便是没有签责任状,官员也逃不了责任的担当;另一方面,责任这种事,最终还是靠制度。就拿许多单位要求党员领导干部都签《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而言,如果权力没有关进制度的笼子,签再多的责任状,都不会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