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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边镇尚书桥村村干部 截留补偿款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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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1月10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庄边镇尚书桥村村干部 截留补偿款受处分

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记者昨从莆田反腐倡廉网获悉,日前,莆田市涵江区纪委通报2起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庄边镇尚书桥村村干部郑桂元、林建成、陈鹏飞、陈文廉、雷碧霞、陈春发截留生态林补偿款问题。2009年,涵江区庄边镇尚书桥村提留2008年、2009年的生态林补偿款共计15303.64元,用于账外开支。2010年至2014年,尚书桥村党支部书记林建成、村主任郑桂元,其他村两委干部陈鹏飞、陈文廉、雷碧霞、陈春发明知生态林补偿款应发放给村民,但仍决定截留部分生态林补偿款作为村民小组长工资,金额共计14639.69元;郑桂元还挪用生态林补偿款14692元用于个人开支。为此,郑桂元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林建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陈鹏飞、陈文廉、雷碧霞、陈春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庄边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陈少伟、白沙镇卫生院防疫股负责人陈凤、新县镇卫生院预防接种门诊负责人徐兴海利用职便收受钱物问题。2013年,陈少伟、陈凤、徐兴海在负责卫生院预防接种工作中,利用职便在疫苗采购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分别收受钱财人民币3000元。为此,陈少伟、陈凤、徐兴海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没收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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