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近日,湄洲岛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发布《关于规范湄洲岛入岛门票管理的通知》,对入岛门票优惠的人员范围、办理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相关管理与监督工作等事项,作出了明确规定。
岛上居民免收过渡门票
根据规定,湄洲岛居民及其直系亲属(含配偶、双方父母、子女及子女配偶,下同),凭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过渡免收门票。
同时,原户籍地为湄洲岛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区直及驻岛单位在职工作人员的直系亲属,驻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满5年的调离人员、科技服务团人员、驻岛单位挂职人员、湄洲岛医疗服务队人员等特殊贡献人员,湄洲岛开发建设在建项目的职工、建筑工人,也免收过渡门票。
除了免收门票的人员外,户籍为莆田的居民或在岛务工经商人员,可以申请办理100元/人·年的包年门票。
而驻岛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公务人员(含科技服务团、挂职人员、医疗服务队)、湄洲岛工商联合会副会长以上、湄洲镇各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等,由所在单位统一收缴费用办理100元/年·人的包年卡(含轮渡船票)。
三类人员须办轮渡“一卡通”
免收门票、申办包年门票、办理包年卡的人员,必须按相关程序办理轮渡“一卡通”,申办窗口设立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忠湄轮渡文甲站以及莆田农商银行公布的全市7个营业厅。自即日起不再办理“门票证”业务,已办理“门票证”的人员,可凭有效的“门票证”,于今年6月30日前到“一卡通”申办点申请办卡,7月1日起,“门票证”不再使用。
值得一提的是,旅客持“一卡通”过渡,进岛门票和船票按现有票价8.5折优惠扣费。据悉,公务人员出借本人“一卡通”给他人使用的,涉事人员将由所在单位给予相应的效能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