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通讯员 杨心莹 实习生 陈海容
海都讯 莆田仙游男子张某良对所持三张工商银行信用卡恶意透支,经银行多次催缴仍未还款。近日,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此案。
记者获悉,自2008年起,张某良向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分行申请三张牡丹信用卡,共计透支本金39959.22元。透支逾期后,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分行在2012年6月份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多次向张某良催收,张某良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
2014年8月14日,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分行向莆田市公安局报案。同年11月13日,张某良在仙游县被民警抓获;同月24日,张某良向中国工商银行莆田分行归还上述三张信用卡本金39959.22元,同时归还上述三张信用卡所欠的利息及滞纳金共计77820.27元,张某良持有的上述三张信用卡所透支的本息已全部还清。
荔城法院认为,张某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恶意透支银行本金39959.22元,并且经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超过3个月仍不归还,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张某良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