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中院27日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一案。
检方指控:2004年至2013年,被告人宋林利用担任华润创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华润集团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领取认股权名义和在下属公司报销个人费用等方式侵吞公共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974万元。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合作、奖金审批、职务晋升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索取、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36万元。
(新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