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盛钟
海都讯 昨日,记者从莆田市发改委获悉,从3月1日起,莆田市对燃气价格进行调整、疏导。
供气企业按0.08元/方进行消化,消化后居民生活管道天然气第一档气量、第二档气量、第三档气量销售价格由现行的3.16元/方、3.84元/方、4.86元/方分别调整为3.08元/方、3.76元/方、4.78元/方;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的非居民用气销售价格调整为3.19元/方;非居民用气(车用气除外)最高销售价格从现行3.37元/方调整为3.29元/方,允许供需双方在最高限价范围内协商确定。据测算,此次燃气价格重新疏导、调整后,3—12月,可为全市工商业用气减轻负担342万元,为居民和公共福利用户用气减轻负担1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