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朱敏敏 通讯员 林昕
海都讯 注意到一些专车司机未及时更改“司机端”的初始密码,于是登录8名司机的账户,为自己未实名制的“客户端”充值。短短一个月,他先后盗转他人账户金额930614元,并采取虚构身份的方式,刷单套现获利12100元。近日,福州晋安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雷某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雷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检方介绍,宁德男子雷某,1989年出生。2015年,他成为一家知名网约车平台在福州的司机。公司为每名司机都注册了相应的专车“司机端”账户,用于接单及费用结算,且账户余额可为“客户端”充值。
2015年9月,雷某注意到不少司机并未更改“司机端”的初始密码。经尝试,他成功登陆8名司机的ID账户,并利用账户内余额,为自己刚注册的5个未实名登记的“客户端”充值,盗充金额共计930614元。
2015年10月,被盗账户司机举报,而后,雷某被警方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