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陈锟 通讯员 陈霞 林怡佳
海都讯 2015年6月的一天,福清60后男子薛某,准备了两条相同的丝袜,包了两捆钱,其中一条丝袜里面是1100元人民币,另一条丝袜里则装着冥币。之后,薛某驾驶摩托车到福清市某村的便利店里买香烟,其先出示1100元人民币给店主余某辨识真伪,余某确认是真钱后,薛某找借口将装有真钱的丝袜,调换成装有冥币的丝袜交给余某,骗走余某的9包硬壳中华牌香烟、5包硬壳芙蓉王牌香烟、7包软壳玉溪牌香烟、3包白色七匹狼牌香烟。
近日,福清法院审理了这起诈骗案件。据介绍,2015年9月至2016年5月3日期间,薛某以上述方式实施多起诈骗案件,先后10次骗取他人财物,金额达人民币23760.5元。法院认为,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决薛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罚金一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