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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2日,北京市地税局、市住建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严格购房资格审核中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标准的公告》,北京购房资格审核中的纳税记录进一步从严。由连续5年期间每年至少1次纳税记录,改为往前推算60个月,每个月都要有纳税记录。新规自3月22日起施行。
根据北京的限购政策,外地人在京需连续5年以上(含)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限购1套住房。根据此前关于纳税记录的认定,5年期间,每年至少一次纳税记录即可。此次新的公告发布后,改为往前推算的5年里,每个月都要有纳税记录,对购房资格的认定进一步从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