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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条措施 推动稳增长调结构
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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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下一篇4 2017年4月1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27条措施 推动稳增长调结构
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确定从扩大生产、开拓市场、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提升等七方面,加快振兴实体经济

海都讯 3月31日,省长于伟国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会议研究部署推进我省侨务工作;研究通过《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2017年全省工业稳增长调结构若干措施》《福建省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奖励实施办法》;通过了关于调整高速公路通行费支持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规范港口收费进一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的意见;通过了省养老产业投资基金实施方案。

会议确定,从扩大生产、开拓市场、融资服务、技术创新改造、管理提升等七个方面,实施包括技改项目完工三年奖励、放宽大用户电力直接交易准入条件、对规模以下企业上规模给予奖励、对高成长企业发展给予要素保障倾斜、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奖励等27条具体措施。会议明确,从2017年1月1日起,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且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技改项目完工投产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从完工投产当年起连续三年给予相应奖励。会议要求,推动企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加快振兴实体经济。

会议还要求,要认真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重点任务,在“降成本”上聚焦发力,让企业有更多获得感。要通过继续执行高速公路减免征优惠政策,在2016年已降费近8亿元的基础上,今后每年按相应幅度增长;对大型货运车辆、大型物流企业车辆和厦漳大桥试行差异化收费;落实国家和省里的港口收费减免政策;据测算,在高速公路收费方面,当年度共可为我省物流企业降低物流成本9亿元,今后每年增幅可超10%;港口收费方面,平均每年可直接降低社会物流成本约4.8亿元。  (据福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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