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李伟强
海都讯 “秀屿区月塘镇岱前村党支部书记陈文福,利用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收受该村村民送给的财物共计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处分;仙游县游洋镇双峰村原党支部书记邱玉崇,利用职务便利套取残疾人危房改造补助款18400元,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日,在莆田市纪委召开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县区一专项’整治活动”动员大会上,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典型案例被集中通报。
据悉,莆田市纪委从4月至12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一县(区)一专项”整治活动,通过选题立项、自查自纠、监督检查、整改提高四个阶段,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此次整治活动将重点查纠强农惠农、救灾扶贫等专项资金申报、分配、使用中,虚报冒领、套取截留、优亲厚友等;各类学校在招生录取、入学收费、后勤服务等环节,以权谋私、收受贿赂等;医务人员在药品、医疗器械采购中拿回扣、收受“红包”、开“大处方”等方面问题。
整治活动期间,各县(区)将着眼于实际,摸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选择一个整治项目,通过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查找该整治项目的相关问题,并建立清单台账。
此外,莆田市纪委还建立“月报告”制度,要求各县(区)每月上报一次问题清单处理情况,并严格实行“一案双查”“责任倒查”,对整治活动中发现的问题,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追责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