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 林养东 实习生 陈海容
海都讯 17日上午,莆田251路公交车上,一男性乘客李某在司机拒绝其开前门下车的要求后,竟抓住司机右手,强行打开前门(详见海都报5月18日P02版报道)。记者从荔城警方了解到,李某因扰乱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记者从闽运公交公司了解到,当事司机已经正常上班。
记者了解到,当时车内比较拥挤,李某要从前门下车,被司机拒绝。之后,李某将司机的右手抓住,并强行打开了前门。闽运公交公司有关负责人陈先生介绍,李某在下车后将雨刮器弄坏,此行为激怒了公交车司机,司机拿起用于测试车辆胎压的铁棍追赶李某,所幸未真正伤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荔城警方表示,李某的行为如导致重大公私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危及社会公共安全,或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将被追究刑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