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贫困母亲踩踏女儿 社会救助机制不能失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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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上一篇 2017年5月26日 放大 缩小 默认        

贫困母亲踩踏女儿 社会救助机制不能失语

踩踏亲生女儿,还推开欲扶孩子者,怼路人“那么好心砸点钱啊”……近日,杭州萧山街头一个妈妈踩踏女儿的视频被曝光,引起网友公愤。

萧山警方经调查发现,当事人是一个单亲妈妈,找工作受挫。那天在手头最后的十几块钱里拿出两块钱给女儿买了一根香肠,结果女儿咬了一口就吐掉,于是她情绪彻底失控,做出了被人拍下的一幕。

这个单亲妈妈无论多么艰难,都将女儿带在身边,只有半个馒头的时候全部留给女儿,这是她对母性的坚持。然而,不能否认的事实是,她缺乏足够的赡养能力。如何让这个小女孩生活在一个更为温暖的环境下,是社会救助机制需要应对的问题。

在美国,如果父母没有能力监护子女,还有虐待子女的行为,那么,社工将会强制介入。如果评估以后,父母不适宜继续监护子女,就会有法律介入,监护权转移给社工,或者交给其他愿意承担有效监护的家庭。

我国也有类似的规定,根据《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监护人有七种情形的,人民法院可根据警方、居委会等的申请,判决撤销监护人资格,由民政部门兜底监护。其中第一条包括“虐待、暴力伤害未成年人,严重损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

现实生活中,类似于杭州单亲妈妈这样,生活已经处在危机边缘,并没有达到法律规定的情况,但实际上又可能随时恶化的情形,同样需要提前介入。若非得等到最坏的情况发生才干预,可能就晚了。

在监护儿童的成长和成年人对子女的亲情之间,还应当以儿童的福利为最大。至少,在这个母亲有稳定的生活之前,相比于跟随母亲生活,她的女儿更需要享有一个起码能确保温饱的地方。

(《新京报》,有删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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